1.股東會決議日:103/06/06
2.野i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(1)釭鷚a/董事
(2)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/董事
(3)黃民奇/法人董事代表人
(4)JACKYINGCHIAJAU(招允佳)/董事
(5)ZHONG-WEICHEN(陳仲瑋)/董事
(6)楊千/董事
(7)杜懷琪/獨立董事
(8)胡漢良/獨立董事
(9)梁開泰/獨立董事
(10)金聯舫/獨立董事
3.野i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
4.野i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,無異議照案通過
6.所野i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
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
(1)釭鷚a/董事
(2)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/董事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(1)釭鷚a
漢民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/董事長
漢民精密設備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/董事
(2)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漢民精密設備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/董事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(1)漢民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
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西里路55號10層1009A室
(2)漢民精密設備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
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560號1002室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
(1)漢民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
半導體原材料、半導體設備及其零配件,液晶面板原材料、液晶面板設備及其零
配件,太陽能電池原材料(除危險品)、太陽能電池設備及其零配件,電子元件、
硅礦砂和石英礦石及其製品的批發、佣金代理(拍賣除外)、進出口及其相關配套
業務;半導體設備、液晶面板設備、太陽能電池設備的租賃;國際貿易、轉口貿易
、區內企業間貿易及區內貿易代理;商品展示;區內貿易咨詢服務。(不涉及國營
貿易管理商品,涉及配額、野i證管理商品的,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)
(2)漢民精密設備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
半導體材料及維修零件的批發和相關配套服務,上述產品的進出口業務,半導
體生產設備維修與改良(涉及行政野i的憑野i證經營)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
(1)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漢民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
美金1,000,000元/100%持有
(2)漢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漢民精密設備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
美金500,000元/100%持有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